一、负责审核年度新增教学设备计划及年度实验经费的管理工作;
二、协助各院(系)制定各类实验室年度设备经费预算、根据预算编撰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的购置计划;
三、制定全院性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;
四、协助国资科作好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入固定资产的登记、分类、编号,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卡;
五、协助采购招标部门作好全院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、供应及到货验收、退货、索赔等工作;
六、负责全院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、报损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院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批准文件、执行文件、验收文件等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;
八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 |